一、植前土壤改良等处理
(1)种植前应对该地区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采取相应的消毒、施有机肥和客土等措施,响应招标文件土壤改良的有关要求,并确保土壤PH值位于适合大都数植物生长的5.8~6.8之间。
(2)种植地的土壤含有建筑废土及其他有害成分,以及强酸性土、强碱土、盐土、盐碱土、重粘土、沙土等,均应根据设计规定,采用客土或采取改良土壤的技术措施。
(3)绿地应按设计要求构筑地形。对草坪种植地、花卉种植地、播种地应施足基肥,翻耕25~30cm,搂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种植穴的挖掘
(1)种植穴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 植穴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必须准确,标记明显,也应标明中心点位置及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行道树定点遇有障碍物影响株距时,应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2)挖种植穴的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穴必须垂直下挖,在规定深度内上口下底相等。
(3)在土层干燥地区应于种植前浸穴。挖穴、槽后,应施入腐熟的有机肥作为基肥。
三、苗木运输
(1)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种植量确定。苗木运到现场后应及时栽植。
(2)苗木在装卸车时应轻吊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和造成散球。
(3)起吊带土球(台)小型苗木时应用绳网兜土球吊起,不得用绳索缚捆根颈起吊。
(4)土球苗木装车时,应按车辆行驶方向,将土球向前,树冠向后码放整齐。
(5)裸乔木长途运输时,应覆盖并保持根系湿润。装车时应顺序码放整齐;装车后应将树干捆牢,并应加垫层防止磨损树干。
(6)花灌木运输时可直立装车。
(7)棵根苗木必须当天种植。裸树苗木自起苗开始暴露时间不宜超过8h。当天不能种植的苗木应进行假植。
(8)带土球小型花灌木运至施工现场后,应紧密排码整齐,当日不能种植时,应喷水保持土球湿润。
(9)珍贵树种和非种植季节所需苗木,要根据业主要求在合适的季节起苗种植,或采用容器先假植后定植的方法,以确保成活率。
四、种植前的修剪
(1)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宜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对树冠进行修剪,保持地上地下平衡。
(2)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具有明显主干的高大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芽上短截,可剪去枝条1/5~1/3。 无明显主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对干径10cm以上树木,可疏枝保待原树形;对干径为5~10cm的苗木,可选留主干上的几个侧枝,保持原有树形进行短截。枝条茂密具圆头型树冠的常绿乔木可适量疏枝。枝叶集生树干顶部的苗木可不修剪。具轮生侧枝的常绿乔木用作行道树时,可剪除基部2~3层轮生侧枝。 常绿针叶树,不宜修剪,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
轮生枝和下垂枝。
五、灌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带土球或湿润地区带宿土裸根苗木及上年花芽分化的开花灌木不宜作修剪,当有枯枝、病虫枝时应予剪除。 枝条茂密的大灌木,可适量疏枝。 分枝明显、新枝着生花芽的小灌木,应顺其树势适当强剪,促生新枝,更新老枝。
六、苗木修剪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 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留芽位置以上1cm 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